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12328-1990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14538-1993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SL/T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
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矿山地质环境 mining geo-environment
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3.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
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3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和技术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评价和估算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
3.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的方案。
3.5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要素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时空动态变化的观测。
3.6
含水层破坏aquifer breakage
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3.7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landform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
因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而改变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4总则
4.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4.2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4.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符合相关规划。
4.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4.5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4.6建筑用砂石黏土、油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小的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可参照附录1执行。
DZT 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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